合肥产品条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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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产品条码管理办法

作者:合肥捷佳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9 08:06:3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加快条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应用于商品,由一组规定排列的条和空以及对应字符组成,在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中通用的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信息的标识。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校验码组成。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安徽分中心(以下简称编码机构)负责受理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制品的检测等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和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向编码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二)单位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编码机构应当自接到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编码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赋予的厂商识别代码及注册证书后,即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系统成员可以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与自行编制的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按国家标准计算方法计算的校验码相结合,编制成确定的商品条码,在其商品上使用。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八条系统成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生产的不同种类的商品以及同一种类但不同规格或者不同包装的商品,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并报编码机构备案;(二)不得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第九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或者证书向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系统成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续展;逾期未申请续展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向编码机构申请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对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第十二条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手续。第十三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三章商品条码的印制第十四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执行有关商品条码印制的国家标准。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在取得编码机构核发的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印刷企业,可向编码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制资格:(一)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的技术设备;(二)有对商品条码印制质量进行检测的技术手段和技术人员,或者已经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代为检测;(三)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编码机构应当在接到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第十七条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的,印刷企业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保留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从不能出具上述证书或者证明的,印刷企业不得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

第四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推广商品条码的应用和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中提供下列服务:(一)向社会宣传商品条码知识和商品条码应用技术;(二)向系统成员传播国内外商品条码技术的发展动态;(三)组织开展系统成员、印刷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并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四)推广商业销售自动化技术,提供商业自动化建设中的标准化技术咨询;(五)其他必要的服务。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和印制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以查验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使用未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启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擅自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提请编码机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二十五条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编码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条形码技术的应用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必要手段,其优越性是众所周知的,无论工业领域如何发展,条形码却是实现工业自动化的必由之路。随着国内工业技术的发展,已有不少工厂实现了条形码的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和生产过程管理。

1条形码及条形码制条形码技术

是把计算机所需的数据用一种条形码来表示,然后将条形码数据转换成计算机可以自动阅读的数据。条形码技术包括条形码编制规则,条形码译码技术,条形码印刷技术,数据通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它是一门综合技术。任何一种条形码都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条形码编码规则和有关技术标准,由条和空组合而成。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共有四十多种条形码码制。一般在物流管理中可采用交叉二五码,它的特点是符号占用空间小,信息密度较大。根据条形码符号所代表的数据结构和所能编码的数据类型,我们在空调器生产中选用了交叉二五码。条形码校验位的计算方法:在条形码数据中按一、三的循环加权后得出的总和,然后用10减去总和的个位数,所得值即为条形码最后一位的校验数据。

2条形码印刷

我们采用了日本SATO公司的M4800型热转印式条形码打印机,打印速度为125mm/s,其格式灵活,图象质量高,打印成本低,使用方便可靠,故障率低,其缺点是此种打印机速度稍慢。它在微电脑的控制下完成条形码打印。我们配置了日本NECPC980INS/E20型手提电脑(带20M硬盘,40M内存)。条形码软件一般是用BASIC语言编制而成,比较简单,因考虑到打印机处理汉字的能力,最好是选用通过普通微机驱动可处理二级汉字库的条形码打印机,在条形码标签上,除了条形码之外,还应包括一些必要信息,如厂家的商标铭牌等,亦可事先在印刷载体上由不干胶条形码纸带生产厂家完成。

3条形码识别

条形码的识别都是通过条形码阅读器来完成的,它可分为光电扫描器和译码器,一般是组合在一起的。美国METROLOGIC公司的MS720型阅读器是一种在线式激光扫描阅读器,扫描速度达2000线/秒,可靠扫描距离在7~15英寸区域内,在扫描区内有20条激光扫描线,分五个方向对条形码进行扫描,通过RS-232接口与计算机进行通讯,用DIP开关可选择12种条形码码制。译码器的任务是将扫描器产生的信号按一定的条形码译码原理转换成计算机可以识别的数据,再传送至计算机中,译码器功能通常是由微处理机运行相应软件来实现,一只新的条形码阅读器须按用户所选择的码制,进行初始化编程:依次设定条形码码制→数据传输速率→条形码字符长度→定义奇偶校验位→条形码阅读器与计算机接口类型等。译码器只有经过初始化编程之后才能识别用户所选择条形码码制。通常将条形码阅读器与微机相连,或接至计算机终端上,只要将其输出与微机或终端机上并行接口或RS-232串口连接即可。

4条形码的校验

为了保证条形码的打印质量,应定期对所打印的条形码进行校验。一般配制一台光笔式条形码扫描器即可。如TBR-1100或THS-21S型已能满足要求,若有条件则可进一步配制高档的条形码检验机如CODEBARⅡ型:光源波长为633mm(红色光)/900mm(红外光),分辨率达25μm,其测定精度为±75μm,反射率测定范围0~100%,精度为±2%,若配上TP-32型打印机,即可得到一份完整的条形码检测报告。5条形码应用系统的构成6条形码技术应用的几点体会自1994年起,我们率先在空调器生产中使用条形码一次性获得成功。几年来,在推广和应用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①条形码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在推广使用中,要使管理层、操作层的人员都懂得条形码的原理,为什么要应用条形码技术以及在电脑系统中条形码的作用,应用条形码技术会对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生的效率,使大家能够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

②条形码的应用必须各部门密切配合条形码的应用涉及到产品编号、条形码打印、条形码粘贴、条形码扫描等多个环节,必须由生产部门、质检部门、设备部门等分工合作才能完成。一般产品条形码采取集中打印,具体的打印数量,粘贴可由生产车间完成,应指定专人操作与维护,并对其进行技术培训,条形码扫描由质检部门完成。当条形码信息出错时要及时处理,更需要上层领导的协调和全力支持。

③利用条形码,通过电脑系统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应用条形码技术的关键应用条形码技术进行管理的目的是既保证了产品信息的快速,准确输入,以防止手工输入所造成的漏洞,又能为管理者提供每个产品的各种数据,我们在空调器商品检验中使用了条形码技术,为每一台产品建立起出厂前的质量档案,有效地提供了各种信息。

④制定条形码管理的规章制度条形码应用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要符合其科学性,建立起整个产品的编码体系、内部条形码生成规则、条形码打印制度、条形码粘贴规范、产品使用条形码制度、并且将生产车间的条形码利用率作为一项经济技术指标来考核等。

公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也大幅提高。正是基于当前国内大环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发了“国家食品安全条形码扫描平台”系统,让广大的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都能够加入到平台中,切实解决企业内部条形码扫描困难和外部条形码扫描不全的问题;让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尽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作出快速响应,如召回下架等措施;让广大公众消费者能够更方便更及时得到食品来源和去向信息,以及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并帮助消费者对所购买的食品进行决策判断,让消费者更放心地买到安全食品。

条形码扫描平台的建设目标是希望向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和普通公众等三大社会群体提供差别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溯源信息的集中化管理;为政府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公众提供查询溯源信息的窗口。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为公众提供无缝化的互联网服务成为可能。同时智能手机的普及化使用,支持了查询需求从计算机端不断向手机端延伸。正是基于以上的发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发了“国家食品安全条形码扫描平台”移动端软件——“条形码扫描”。目前“条形码扫描”已经发布了支持Android系统和支持iPhoneOS系统的两大版本,覆盖了目前绝大部分的智能手机平台。

据统计,“条形码扫描”软件发布的短短两个月,累计下载量已经达到近两万次,周活跃用户达到1000~1300人次,月留存率为12%左右。上述指标反映出公众对于该软件很高的关注度。

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已有文件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在扫描商店,当顾客采购商品完毕在收银台前付款时,收银员只要拿着带有条码的商品在装有激光扫描器的台上轻轻掠过,就把条码下方的数字快速输入电子计算机,通过查询和数据处理,机器可立即识别出商品制造厂商、名称、价格等商品信息并打印出购物清单。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产、供、销信息系统,使销售信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

每一种商品在世界上只有唯一的一个商品条形码,识别它的身份时,要用对条形码从左向右进行扫描,将粗、细、疏、密各不相同的条形码中所获取的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再通过电子译码器,就可以知道商品的名称,还可知道商品的价格和质地。

商品上没有条形码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

有一点可以确定不能使用其他厂商注册的条形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1、作为全国性的法规,没有对商品上使用条码作强制性的规定;

2、有些省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要求特定的商品类别必须使用条码,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3、商品上使用条码是大的趋势,企业想推广自己的产品,使用条码是不二的选择(当然,特殊的产品除外)。

4、各省设有中国物品编码分中心,可以受理企业的条码申请注册工作

所以说,有些地方时有地方性规定,商品上要使用条形码的,因为这个可以追溯商品,而且,我们国家有太多造假的产品了。商家你可以不用条形码,可是消费者可以放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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